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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落实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贯彻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信息化系统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及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双柏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双柏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及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和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网络信息与接访办信股、督查督办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事业单位1个,即:双柏县群众接访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信访局
纳入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体制机制,以推进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为核心,以“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次及时听取和研究安排部署信访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亲自阅办信访件,带头下访接访包案化解信访积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和推动信访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
2.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据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和“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处里信访事项“导引图”,精准规范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一是抓信访预防法治化。落实源头治理责任,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建立“1(县级)+8(乡镇)+87(村、社区)+1563(网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体系,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工作,将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截止2024年底,全县信访件批次同比下降40.31%;二是抓信访受理法治化。截止2024年底,推广使用信访受理“一县一码”,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邮件、微信、人民建议征集、人民网留言、领导信箱信访件,及时受理率达100%;三是抓信访办理法治化。及时对群众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办理,按期办理答复率达100%;四是抓信访监督追责法治化。紧紧围绕是否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的“四种”问题,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截止2024年底,双柏县没有因存在上列“四种”行为而被追责的情况;五是抓信访维护秩序法治化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做到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信访生态环境。
3.扎实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2024年来,参加全州信访业务规范化“指定评查”件的评查,并按要求形成“梳理问题清单”“撰写评查报告”及时上报州信访联席会议办。
4.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2023-2025年三年攻坚行动。聚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截止2024年底,求决类较去年同期信访总量批次下降42.03 %、人次下降52.9 %,走访批次数量同比下降50.73%。
5.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和积案化解。一是开展信访问题排查积案化解。认真排查信访积案,由县级领导包保,化解、教育、疏导工作;二是开展重点信访人排查包保化解疏导。排查出重点信访人实行“五级领导包保”,实现重点人员疏导吸附在当地。
6.认真开展领导下访接访。一是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阅办信访件。2024年来县委书记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6件、县长阅办1件;二是县级领导视频接访。2024年来,4名州级领导视频接访信访事项,8名县级领导接访信访事项;三是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挂联包案。19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挂联包案38件,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稳步推进。
7.推进创新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印发《中共双柏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双柏县设立“如家信访窗口”“老杨调解室”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妥甸镇东兴社区设立县级“如家信访窗口”“老杨调解室”,在全县8个乡镇分别设立1个“如家信访窗口”“老杨调解室”分支机构。
8.开展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州信访局安排,2024年在双柏县辖区内开展寻找全国“最美信访干部”的推荐、审核审批、逐级申报上报全国“最美信访干部”1名。
9.加强项目固投、招商引资、向上争资、市场主体倍增。2024年来,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入库300.4万元、完成向上争资13万元、完成市场主体倍增4户、投资4500万元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
10.抓乡村振兴。2024年,信访局派驻扶贫联系点安龙堡社区的驻村工作队员1人,10名信访干部职工结对联系安龙堡社区5个村民小组36户脱贫监测户,认真解决扶贫中的短板和突出问题,落实或配合做好各扶贫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245428.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428.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2963.71元,下降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2963.71元,下降1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人员工资减少,办公费、差旅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收入、经营收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245428.99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433.23元,占总支出的96.21%;项目支出84995.76元,占总支出的3.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5900.01元,下降18.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7420.47元,下降11.74%;项目支出减少208479.54元,下降71.0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增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人员工资减少,办公费、差旅费减少;二是2024年项目信访工作经费减少,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服务费减少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0433.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9061.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371.38元,占基本支出的6.54%。与上年2447853.70元相比减少287420.4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人员工资减少,办公费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995.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经费80000.00元,实际支出79995.76元,主要用于处置日常信访问题办公经费。
2024年项目入库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入库日常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542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92963.71元,下降18%,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711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5%,完成年初预算的81.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及保障部门日常运转公用支出等行政支出,其中:一基本支出支出1562119.21元,项目支出84995.76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及保障部门日常运转公用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79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887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978.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938.32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84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完成年初预算的72.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2096.40元、 事业单位医疗24328.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687.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3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行政、事业人员医疗支出费用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6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完成年初预算84.8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费用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3163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60.43元,下降12.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877.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17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6%,完成年初预算的29.3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8.43元,下降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42.00元,下降70.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42.00元,下降70.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63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60.43元,下降12.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87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17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维修支付29877.38元,未支付122.62元,二是2024年度公务接费支付1758.00元,未支付4242.00元,未支付指标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8.43元,下降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42.00元,下降70.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42.00元,下降70.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维修支付29877.38元,未支付122.62元,二是2024年度公务接费支付1758.00元,未支付4242.00元,未支付指标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局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信访工作维稳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市信访等部门到我县督查、调研指导工作及乡镇业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71.38元,比上年减少26774.43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走1人,退休1人,办公费、差旅费等人员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水费1283.00元、电费1800.00元、邮电费8400.00元、差旅费8000.00元、公务接待1758.00元、工会经费2120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77.38元、其他交通费用67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信访局资产总额53910.43元,其中,流动资产16735.85元,固定资产28187.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986.8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64.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36.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77.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77.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77.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82.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5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