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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

索引号:zjj /2025-0004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住建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序号

部门

抽查项目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适用区域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类8项)

勘察设计监管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四条

普遍适用


2

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

普遍适用


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类8项)

建筑市场监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六条

普遍适用


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检测机构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九条

普遍适用


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类8项)

房地产市场监管

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普遍适用


6

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物业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第三次修订)第五条

普遍适用


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类8项)

对市政照明的检查

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普遍适用


8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类8项)

对生活垃圾的检查

城市环卫企业,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城市环卫企业(含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 运、处理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城管)部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五条

普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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