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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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乍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31 16:19:00 来源: 作者: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乍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由楚财建 [2016]209号文准入库建设,招标人为: 永仁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274.8943公顷。工程投资预算约1183.86万元。招标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实施。

施工工期: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为固定工期,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

项目地点: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乍石村民委员会境内。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

3.3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次招标的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乍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申请人在截至201781日前,近五年来在永仁县土地整治项目所中标段未竣工验收的或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6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7省外的企业有《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且符合《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 申请人通过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拦标价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 申请人中标后,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3%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4在合同签订前未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项目业主可向州国土资源局报告,经州国土资源局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4.5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驻派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已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做出书面承诺项目经理需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交业主单位进行押证,待项目完工后归还。

4.6严格执行投标报价,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并有承诺书。

4.7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10月至20184 月。

4.8本项目实行以永定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为主,国土资源部门指导监督的“双业主”模式。

5.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17 9 4 日至 2017 9 8 (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 9:00 时至 12:00  时,13: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秀路321号)报名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标识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另外还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一套供查询犯罪记录使用

6.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9 26 日上午 10:30 ,申请人应于当日 8:00 时至 10:30 递交。

7.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楚雄州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仁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永仁县县城

联系人:张锐军

电 话:0878-6714229

 

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陆良县中枢镇春光东路115号

联系人: 郭桃林

电 话:0874-6261728      

 

日期: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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