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应诉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研法办〔2018〕199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楚政通〔2016〕58号),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机关负责接收 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予以公示。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负责接收 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73号
联系电话:3389383。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