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26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17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60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7543人,保障标准为A类560元/人/月,B类330元/人/月,C类240元/人/月。
2.全县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063人,供养标准为968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08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2936元/人次。
双柏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