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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sbxmzj1 /2025-00030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10月28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民政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1000


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双柏县民政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4)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5)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6)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7)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8)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9)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10)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11)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12)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13)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14)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15)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双柏县殡仪馆;

2.双柏县殡葬服务中心;

3.双柏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双柏县民政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1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的1辆殡仪服务车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成效明显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立足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推行“123456”工作法助推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问题,不断完善低保准入条件,持续优化社会救助流程,认真做好数据核对工作,精准识别救助人群,112月份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1570条,办结1563条,办结率99.55%出具核对报告2228,核对率100%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195.4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9654人次425.11万元、农村低保金104696人次2967.61万元、特困供养金12001人次1306.86万元、临时救助金1836人次283.78万元、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212.1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是养老体系建设稳步发展。扎实推进惠老阳光工程,新建日间照料中心1个、老年幸福食堂2个、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0,有序推进双柏养老家园建设,完成双柏县老年护理院二期-失能老人集中照料服务中心、双柏县智慧养老信息中心老年人关爱一码通平台等建设项目。以促进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作为落脚点,实施留守老年人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留守老人配备日常监护智能手环156个、监控器131个、红外感应雷达10个、紧急报警器10个,有序开展留守老年人健康医疗、就餐照护、住房保障、出行保障、办事服务“五个一”关爱服务行动,探访留守老年人1446人次。加强养老机构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1人,持证率81.58%。认真落实老年人福利待遇,112月份发放高龄补贴36192人次183.36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7043人次35.23万元,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不断增强。

是儿童关爱服务精细入微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积极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氛围,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常态摸排、上门探访、定期走访、主动发现、紧急救助、督导落实、信息管理、反馈报告等工作,截至12,全县共有留守儿童371人、流动儿童8人、孤困儿童33人,发放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425人次57.08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33.5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10.9万元、办理儿童收养登记3件,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打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多维一体的关爱模式,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探望留守儿童1141人次,捐赠物资5.2万元,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是专项事务管理井然有序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办理结婚登记477对、离婚登记130对,补发结婚登记173对、补发离婚登记17人、纠正过往错乱婚姻3起,积极推进婚姻档案电子化工作,认真开展婚姻登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利用“2.14”“5.20”“七夕等结婚登记高峰期大力倡导婚俗新风,培育健康节俭文明婚嫁新风尚。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对象信息档案219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康复训练3轮,帮助患者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112月份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2105人次510.52万元。多措并举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年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人,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殡葬领域专项行动、殡仪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殡葬管理工作总体有序,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殡葬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妥甸、法脿、大庄、独田、爱尼山等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提升改造。认真开展殡仪服务工作,接运遗体1220具、火化1224具、骨灰入公墓安葬1163盒。严格落实惠民殡葬奖补政策,免除城乡居民遗体接运费和火化费136.37万元,13季度发放惠民殡葬奖补资金584.28万元,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

是社会组织建设富有活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年内依法登记社会组织3家、注销8家、变更6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2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3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74家,完成年检61家。深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随机抽查社会团体18家,未发现乱收费或变相乱收费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推介和就业支持。红白理事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全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文明新风尚。

是区划地名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做好对接协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督促指导妥甸镇完成5个城市社区优化调整工作。高标准承办楚雄州与玉溪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暨共建平安边界动员会议,深入开展楚雄州与玉溪市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一轮联合检查,完成双峨线、新双线、易双线3条全长287.2千米和石咢独线、爱独线、独妥线3条全长60.5千米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更换三立三面型钢筋混凝土界桩1棵、双立双面型钢筋混凝土界桩4棵,有效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和稳定性,促进边界和谐稳定。加强《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进乡村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立足全县自然景观、旅游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乡村农家乐、重要设施建筑等资源优势,采集上报地名信息170余条,地名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是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公益慈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配合县红十字会做好博爱双柏·一老一小关爱工程爱心捐款活动,县民政局爱心团队捐款0.29万元。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与管理,强化社工站规范化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加强对全县15个福彩投注站的建设,进一提升福彩品牌形象;强化福彩市场精细化管理,充分调动从业人员主观能动性,多元化开展福彩营销活动,销售福利彩票1008万元,其中数字型彩票906.18万元即开型彩票101.82万元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的105%,福彩销售保持向好态势。

是争资争项工作积极有效。加强经常性汇报衔接,打好争资立项主动战。2024年对上争取项目资金6114.01万元,其中社会救助资金4430.6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结转资金720万元、养老体系项目资金373.4万元、殡葬领域项目资金9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31万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6.62%;完成招商引资2621万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24.8%抓好项目谋划储备上报中央预算内项目2个、省级预算内项目1个、州级项目10个,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1个,促投资、稳增长 注入强劲动能。

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先后开展消防安全培训12场次265人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1场次23人次、食品安全培训2场次36人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5场次168人次。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69项和州县100项具体举措,投入资金235万元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提升。扎实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民政领域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工作检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11项、重大安全隐患6项、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5项,安全风险管控率和安全隐患整治率100%;拆除养老服务机构防盗笼45148.6平方米,拆除率100%;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100%,民政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0,477,16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97,107.81,占总收入的99.0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80,060.81

,占总收入的0.9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440,440.89元,下降1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629,49.63元,下降13.71%;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22,508.74元,增长39.91%主要原因因为养老服务设施资金投入减少,项目支出拨款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县红十字会拨入关爱老年人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及配备智能设备项目资金277,860.00元,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0,504,428.14。其中:基本支出5,956,005.46,占总支出的7.40%;项目支出74,548,422.68,占总支出的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576,232.55元,下降13.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75,420.98元,下降27.64%;项目支出减少10,300,811.57元,下降12.14%;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6,005.4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55,598.1元,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407.36元,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项目经费支出74,548,422.6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80,000.00

县红十字会拨入关爱老年人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及配备智能设备项目资金277,860.00元,主要用于关爱老年人一码通微信小程序智能设备支出;

楚雄州供电局下达低保对象电费补助380,505.06元,主要用于2024年低保对象电费补助支出;

楚雄州民政局拨入2024年福彩助学公益活动资金19,227.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即开型彩票“刮刮乐”促销活动奖金支出;

双柏县审计局拨入内审工作经费等25,012.65元,主要用于双柏县民政局相关工作支出;

县人社局下达公益性岗位补贴104,015.6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贴和社保缴费支出;

双财建〔2024〕67号2024年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双财社〔2024〕37号请求解决2024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经费资金103,2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支出;

双财建〔2024〕67号2024年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解决社会组织法人变更及注销登记的经费21,6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社会组织法人变更及注销登记审计费用支出;

双财社〔2024〕128号请求拨付刘学贤同志病故后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经费254,189.60元,主要用于刘学贤同志病故后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双财社〔2024〕139号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省政厅向困难群众发放一资性生活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发放一资性生活补助支出;

双财社〔2024〕1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8,700.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双财社〔2024〕93号2024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省级补助经费金1,167,825.00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员补助支出;

双财社〔2024〕63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州级专项补助经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地名区划工作支出;

双财社〔2024〕5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90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经费220,57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28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18,7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93号2024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项目省级补助经费225,80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资金786,20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支出;

双财社〔2024〕29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高龄津贴州级补助资金521,50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支出;

双财社〔2024〕93号2024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9,300.00元,主要用于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2024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县级补助资金138,050.00元,主要用于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

双财社〔2024〕79号请求安排县殡仪馆运营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持殡仪馆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双柏县民政局请求惠民殡葬补助及遗体接运费资金7,169,608.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及遗体接运费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2024年第三季度惠民殡葬财政补助资金

462,500.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及遗体接运费支出;

双财社〔2024〕31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州级补助经费946,000.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支出;

双财社〔2024〕58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3年殡葬改革州级专项补助资金146,000.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设备购置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2024年第三季度遗体运输费和惠民殡葬财政补助资金153469.88元,主要用于遗体运输费和惠民殡葬财政补助支出;

双财建〔2024〕52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3年新增般债券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社会领域州级配套资金)的经费1,08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护理院建设支出;

双财社〔2024〕78号双柏县财政局县级失能照护机构改造资金的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护理院建设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105,23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双财社〔2024〕90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经费1,02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28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291,7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71,352.99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139号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省政厅向困难群众发放一资性生活补助资金64,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5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5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139号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省政厅向困难群众发放一资性生活补助资金1,004,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5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97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948,954.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2024年第二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1,71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28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1,392,2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90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经费4,715,5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双财社〔2024〕28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217,9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临时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90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临时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5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5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临时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90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临时救助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临时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2024年第二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600,698.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临时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5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05.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流浪乞讨救助支出。

双财社〔2024〕28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州级补助资金195,6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双财社〔2024〕1号特困供养生活补助资金525,4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双财社〔2024〕90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经费5,50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双财社〔2024〕5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245,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双财社〔2024〕139号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省政厅向困难群众发放一资性生活补助资金1,023,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双财综〔2024〕7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福利彩票机构业务费的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福利彩票机构业务费支出。

双财综〔2024〕8号2024年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市场调控工作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2024年第一批福彩公益金省级补助资金47,5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孤儿基本生活支出。

双财社〔2024〕20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彩公益金的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护理院设备购置支出。

双财社〔2024〕204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9,049.88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孤儿助学支出。

双财社〔2024〕29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福彩公益金州级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25,557.9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7%。与上年相比减少12,679,008.51元,下降13.95%,完成年初预算的163.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603,13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563,992.55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

1)2080201行政运行3,489,410.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3,502.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907.36元;

(2)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6,4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3,2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200.00元;

3)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21,6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0.00元;

4)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0.00元;

(5)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67,825.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7,825.00元;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89,359.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859.2元;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5,485.2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5,485.28元;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036.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036.56元;

(9)2080801死亡抚恤274,284.35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284.35元;

(10)2081001儿童福利587,97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7,970.00元;

(11)2081002老年福利1,910,85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0,850.00元;

(12)2081004殡葬9,177,577.8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16,355.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15,222.76元;

(13)2081006养老服务1780,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80,000.00元,资本性支出700,000.00元;

(14)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105,23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5,230.00元;

(14)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397,052.99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7,052.99元;

(14)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740,654.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40,654.00元;

(15)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268,598.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8,598.00元;

(16)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05.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5.00元;

17)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95,6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600.00元;

(18)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293,4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93,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9,681.6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86.94%,主要用于缴纳22人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80,833.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38,888.39元。缴纳22人在职职工17人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9,960.00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502.9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3人,缴费金额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2,7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主要用于缴纳22人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92,738.00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528.6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3人,缴费金额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元,决算为95,216.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86.43元,下降8.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决算为92,074.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决算为3,1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0%,完成年初预算的24.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25.43元,下降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61.00元,下降43.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461.00元,下降43.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支出决算为95,216.57,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86.43元,下降8.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决算为92,074.5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000.00,决算为3,142.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加油费减少,公用经费紧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下降5,925.43下降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1.00,下降43.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461.00元,下降43.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加油费减少,公用经费紧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没有发生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柏县民政局上下级工作检查、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双柏县民政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407.36比上年减少63,412.95下降17.43%,在职人员退休减少3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双柏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为:办公费21,545.89元,水费6,143.05元,电费3,850.95元,邮电费5,200.00元,差旅费18,670.00元,会议费1,450.90元,培训费330.00元,公务接待费3,142.00元,工会经费32,0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0,474.57元,其他交通费用117,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7,863,495.96元,其中,流动资产3,676,313.09元,固定资产3,061,000.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1,126,182.55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3,111,000.6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2,568.4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34,564.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564.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564.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1111




附件【双柏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806063186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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