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需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保障税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起草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征税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建议可于2025年12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可以将意见寄至: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人民路1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xsbswj@163.com。
附件:《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征税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