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干部群众: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每年3月为文明行为促进月,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现向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传承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社会公德对维系社会公共生活和调整人际关系具有重要作用,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扶弱济困、环境保护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广泛传播文明社会的新思想、新观念。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破除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远离“黄赌毒”,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高价彩礼。爱情贵在真心,婚姻重在责任。倡导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嫁观,把家庭的幸福放在首位,把忠诚担当、勤劳能干、积极向上、孝老爱亲作为主要的婚嫁因素,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利用婚姻敛财。提倡庄重典雅、简朴温馨的订婚、结婚仪式,鼓励采用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颖形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健康向上、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三、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俭是一种美德,但更多的是一种责任,要破除成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倡导文明节俭办事观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到文明、理性消费,提倡勤俭节约,不盲目攀比、不大操大办,控制宴请桌数、酒席档次。在办事过程中,做到语言文明、行为高雅,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及时制止酗酒、低俗婚闹、阻塞交通、扰乱秩序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积极倡导崇德尚礼、健康节俭、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四、倡导厚养薄葬,传承中华孝义。百善孝为先,要传承尊老、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自觉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倡导子孙于老人在世时尽心尽孝,让其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不在其身后事上讲排场、摆阔气。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撒纸钱扎纸人、大肆燃放烟花爆竹、在野外明火祭扫等不良行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生态安葬等方式缅怀故人。
五、倡导良好家风,弘扬传统美德。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社会风气的重要部分。倡导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守望相助的优良家风,继承和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体现民族团结、家国情怀的传世家训,树立以德治家、廉洁齐家的良好风气,推动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和善、幸福和美、社会和谐的文明新风。
深化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需要人人参与。让我们共同行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做新时代新风正气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让文明新风家喻户晓,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宜居的楚雄做出新贡献。
中共楚雄州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