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贫困乡(镇)退出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楚贫组发〔2016〕33号)要求,在县级自查自评、初验审核的基础上,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照贫困乡镇退出标准,对2019年计划退出的武定县发窝乡、环州乡2个贫困乡镇进行了核查,均达到贫困退出标准要求。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拟同意武定县发窝乡、环州乡2个贫困乡镇脱贫退出,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详情可登录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查询。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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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