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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以良法促善治助发展

发布日期:2025-01-24 10:44:00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吴维东 杨 龙 李存有 点击:[]

立法是法治的先导,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突出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部部与百姓民生福祉、与全州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良法促善治助发展的生动实践在楚雄大地开花结果。

龙川江是楚雄的母亲河,有主要支流24条,流经楚雄州9个县(市)、58个乡(镇)、510个村(社区),流域面积达9256平方公里,流域内有人口约169万人。但长期以来,由于城市排水管网不配套、两岸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龙川江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河流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为了保护治理母亲河,楚雄州于1997年5月公布施行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并于2013年5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该条例也是云南省第一个地方立法保护的条例,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原条例与上位法和当前的形势任务已明显不适应。经过深入开展立法调查研究,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更改为废止原条例,制定新条例。2023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施行。该条例进一步完善河湖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河湖保护管理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缺乏统一有效管理;保护和利用缺乏统一规划;保护河湖岸线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刚性约束不足”等问题的解决,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楚雄州水务局副局长熊兴武介绍,自《龙川江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州水务局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统筹推进龙川江保护治理工作。完成了6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及立标定界,按照“一河一策”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实施了总投资17.18亿元的113个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4.7%,较2021年提升了10.5个百分点,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

蜻蛉河发源于姚安县,流经大姚县30多公里,经永仁县、元谋县并入龙川江,汇入金沙江,是大姚县境内最大的河流。在长达30多公里的蜻蛉河两岸,村庄相连、人口密集、土地肥沃,近8万群众临河而居,蜻蛉河成了两岸群众名副其实的母亲河,但由于过去缺乏保护治理意识,曾经的母亲河一度成了臭水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修订实施后,大姚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龙川江支流蜻蛉河、勐岗河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控源截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提升、活水调度、水生态修复治理、水生态执法、水质监测、巡查检查、区域环评限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十大行动,通过治理,如今的蜻蛉河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沿岸硬化路面纵横交错,绿色农业蓬勃发展。

谈起蜻蛉河的变化,大姚县金碧镇胡屯村委会曹湾村民小组村民曹学刚感慨道:“通过进行河道治理,水变清了,河道两边变绿了,我们出行也方便了,企业引进来以后,农民可以就近就地务工,对乡村振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大姚县水务局河长办工作人员顾红瑜介绍:“3年来,共投资3.43亿元,完成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15项,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着力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成功创建州级绿美河湖7个,蜻蛉湖水利风景区获评省级绿美河湖标杆典型。蜻蛉河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21年的85%提升到95%,断面水质达到Ⅱ类。”

同样得益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修订实施的还有元谋县。龙川江元谋段作为龙川江流入金沙江水生态保护屏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对金沙江水环境保护、水生态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年前,元谋县就陆续开始对龙川江河道进行治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的修订实施,为元谋县的龙川江治理与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元谋县也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采取河道治理、控源截污、岸线划定、污染防治等一系列措施,加强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如今的龙川江,波光粼粼,水清岸绿,依托龙川江打造的凤凰湖、凤鸣桥等网红打卡点游人如织,元谋县真正实现了“打造一条河,带动一座城”的目标。

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元谋的游客许倩如说:“龙川江河道治理以后,水非常清澈,两边的绿树很美,天很蓝,空气很清新,我很喜欢这里,天天来这里散步。”

元谋县水务局河湖长股股长杨强说:“依法划定了380.91公里的龙川江干支流管理范围,明晰了管理的水域岸线,河湖岸线得到更加有效管控;通过砂石资源整治及依法打击力度,龙川江流域违法、非法采砂行为基本 杜绝,河道采砂秩序进一步规范。通过龙川江等一批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河道防洪标准由之前的5年一遇提升到了目前的10年一遇以上,有效保护了治理区5万多人、8万多亩农田的防洪安全。”

如今,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的保驾护航下,曾经污水横流的龙川江已换新颜。2024年底,龙川江汇入金沙江水质提升为Ⅱ类,流域内19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4.7%。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龙川江扮“靓”了楚雄生态底色。

楚雄州水务局副局长熊兴武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持续发挥河湖长‘头雁效应’,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筑牢全州水生态安全屏障。”

一直以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理念,围绕全州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稳步推进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坚持开门立法,加强调研论证,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聚焦产业发展、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历史文化、社会治理等领域,科学编制立法工作计划。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地方立法工作亮点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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