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作出的决策部署,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楚雄州公安局把“跨省通办”户政业务作为全州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真正转化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全力推动“跨省通办”在楚雄州各地开花结果。
全州首例
“跨省通办”户籍业务办结
近日,大姚县公安局金碧派出所户籍民警接到内蒙古扎兰屯市公安局大河湾派出所为金碧镇居民马某某“跨省通办”户口迁移申请后,立即核实相关信息,按照“跨省通办”的要求,马某某提出的申请符合“跨省通办”户口迁移业务。在收到马某某电子版准迁证后,民警在3个工作日内为马某某办理完了“跨省通办”户口迁移业务。
楚雄州公安机关全力以赴推进“跨省通办”户政业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分两个时段启动
“跨省通办”户籍业务
2021年10月25日,启动西部七省(甘肃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工作。2021年11月20日,启动西南四省市(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工作。
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精简明确
“跨省通办”户口迁移事项包括: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5个事项。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户籍派出所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户籍派出所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纸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跨省通办”开具户籍类证明:户籍居民在异地居住,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或凭证,异地申请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受理地(原则上为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