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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扎实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

发布日期:2022-01-04 10:53:28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陶建东 点击:[]

近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楚雄州政府食品安全办积极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全力保障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和省州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立足“严”的主基调,着力强化元旦、春节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严把农业源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尾酒中添加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甲醇等掺杂使假、出售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缺失、不规范的白酒行为;严查农村集贸市场、餐饮店、烧烤店等违规出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索证索票依据的白酒;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运、销、储、运”全程防控,按照“人、物、环境”同防的原则,严格实施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闭环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由物传人”的底线。

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规范管理,认真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加强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堂经营主体无证经营、违反餐饮操作规范、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排查防控。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杜绝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

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传播正确、科学的卫生健康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含有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膳食、泡酒等行为。

坚持预防为主、规范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各环节的针对性监管措施,共同保障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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