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部署、安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坚决打击和遏制各类违法违规招用工行为,今年4月至10月,我州将与全省同步开展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各类劳务中介乱象,主要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未按规定申报审批或备案人力资源服务资质并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假外包、真派遣;超出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未落实服务场所明示制度;未建立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未按时提交年度运行报告等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开展自纠自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督促各类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机构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围绕整治工作任务,根据第一阶段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劳务中介乱象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根据整治情况,实施“红黑榜”公示制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总结评估。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接到州内各用人单位、城乡劳动者相关举报的,人社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整治各类劳务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促进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