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统筹区参保人
二、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自2018年12月29日施行)。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部门规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2011年6月29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三、实施机关
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
四、审批条件
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安龙堡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方式:县内乘坐双柏—安龙堡班车至安龙堡乡客运站下车即到。
六、申请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开具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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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原件
|
电子文件
|
1
|
√
|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
(2)网站提交: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我要办—>查找需办事项—>在线办理—>注册用户—>登录用户—>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站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收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
无
(四)审批发证
安龙堡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从作出受理决定。予以受理的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医保参保证明。未通过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原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
2.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7817083进行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系统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查询: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地址:安龙堡乡安龙堡街47号。
2、网络查询:云南政务服务(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
3、电话查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7817083
(四)监督投诉
1.电话投诉: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热线:0878-7817001;乡纪委监察室0878-7817279。
2.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
3.信函投诉: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安龙堡乡安龙堡街47号,邮政编码:675104;电子邮箱:albxdzb@163.com。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hb.gov.cn)——“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