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本事项适用于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安龙堡乡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保。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受理:年满16周岁且未在校,没有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即可参保。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满16周岁的;
(2)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校生。
二、办理依据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第667号):第三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59号):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三、实施机关
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劳动就业保障窗口)
四、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五、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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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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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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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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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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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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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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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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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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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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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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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文字清晰。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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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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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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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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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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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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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本人户口册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文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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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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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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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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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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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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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由村委会金融社保代办员审核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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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理方式和办理时限
(一)受理方式:通过网上预审符合政策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与原件一致,参保人个人信息准备无误,申请材料完整齐全的,当场受理;
(二)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一、资质资格
无。
十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地址:安龙堡乡海资底街)。
(2)网站提交: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我要办—>查找需办事项—>在线办理—>注册用户—>登录用户—>在线办理。
2.提交时间
(1)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安龙堡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申请人符合政策要求,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准确无误的,准予受理,向申请人发送《受理决定书》。
2.申请人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告知不宜办理的事由和政策依据。
3.申请人符合政策要求,但材料缺失,内容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一次性告知,并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要求告知当事人补齐缺失材料,并将内容填写完整,核对准确无误。
申请人复提材料的,将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受理决定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考核
由安龙堡乡人民政府根据量化考核内容对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审查。
十三、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
2.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7822026进行咨询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系统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查询:安龙堡乡为民服务中心,地址:安龙堡乡安龙堡街47号。
2、网络查询:云南政务服务(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
3、电话查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7822026
(四)监督投诉
1.电话投诉: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热线:0878-7817001;乡纪委监察室0878-7817279。
2.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
3.信函投诉: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安龙堡乡安龙堡街47号,邮政编码:675104;电子邮箱:albxdzb@163.com。
十四、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hb.gov.cn)——“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十五、办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