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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我单位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7日组织对县机关事务中心办理双柏县人民武装部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事宜进行批前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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