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申领
大麦地镇辖区内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自2015年04月30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年10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人社部发〔2010〕75号印发,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二、稳步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三)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办法,对新发放和换发的对象范围、具体程序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稳步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各地原有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第一条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第二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人社部发〔2014〕97号印发,自2014年12月23日起施行)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云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16年6月14日,云南省人社厅以云人社发〔2016〕170号)印发,自2016年6月14日起施行)一、建立全省协调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属地经办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制度。省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和工作指导,不再经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具体业务。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办流程的制定和工作督导,确因工作需要的州(市),可以直接经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具体业务,管理办法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具体经办业务,受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委托的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校园工作站、园区服务站可以经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具体业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按照就业登记规定办理。
三、实施机关
法脿镇为民服务中心
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申领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大麦地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大麦地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方式:双柏县客运站乘双柏至普龙班车到普龙客运站下车,沿立新街前行500米至大麦地镇人民政府。
六、申请材料
无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线自助申请
系统校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后,由申请人归属地机构受理
申请人归属地机构审查相关登记信息
申请人归属地机构确定已有登记信息,可印发就业创业证
申请人到归属地机构打印实体证
(六)公开
不公开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大麦地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2.网上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双柏县)(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7819008进行咨询。
乘车路线:双柏县客运站乘双柏至普龙班车到普龙客运站下车,沿立新街前行500米至大麦地镇人民政府。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大麦地镇)咨询系统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窗口查询:大麦地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网络查询: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
电话查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7819008
(四)获取办理结果
县级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张榜公示。审批结果将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hb.gov.cn)——“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五)监督投诉
1.电话投诉: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0878-7819006;镇纪委监察室,电话:0878-7820058。
2.纪检监察投诉:大麦地镇纪委监察室,电话:08787820058.
3.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
4.信函投诉:双柏县大麦地镇人民政府二楼镇纪委办公室;通讯地址:双柏县大麦地镇普龙社区立新街11号,邮政编码:675015。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hb.gov.cn)——“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十六、办事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