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2.审查类型:即办件
3.受理机构: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办理窗口: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信用监督管理股
6.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8.联系电话:0878-7712155
9.投诉电话:0878-7712155
10.办公地址及时间: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公布)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武侯区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受理。
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制发审批结果;对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进行退件处理。
四、申请条件
无
五、适用范围
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办事指南。
六、申请材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七、注意事项
无
八、数量限制
无
九、审批结果
通知书函
十、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窗口咨询:向该申请事项接收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地实际工作时间段)。
电话咨询: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信用监督管理股,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地实际工作时间段)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878-7712720
网络投诉: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