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柏县财政局批准,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且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楚柏采字【2019】7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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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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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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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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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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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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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近红外谷物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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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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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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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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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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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滴定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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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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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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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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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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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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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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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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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精密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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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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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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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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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分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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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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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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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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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式旋风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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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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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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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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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酸值振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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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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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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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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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鼓风干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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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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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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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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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谷物筛选器及配套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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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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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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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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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格式谷物分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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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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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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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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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鼎式谷物分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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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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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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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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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精米机(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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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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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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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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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米机(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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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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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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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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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精米检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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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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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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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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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电子容重器(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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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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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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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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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手动扦样器及双管取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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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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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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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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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电容式谷物水分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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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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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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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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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素水分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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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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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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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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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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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式水分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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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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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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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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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米分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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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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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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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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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型气体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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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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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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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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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口分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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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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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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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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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蒸馏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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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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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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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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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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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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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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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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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冷藏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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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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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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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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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表及玻璃干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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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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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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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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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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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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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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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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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外观品质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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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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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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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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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出米率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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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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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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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红外线测距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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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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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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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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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体比重(密度)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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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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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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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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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度型纯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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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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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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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预算:50.11万元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5、交货地点: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款的45%,剩余的5%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3、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12月9日8:00时至 2019年12月11日18:00时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及其它谈判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谈判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在2019年12月18日上午 9时 00分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 18日上午9:00时。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
2、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
银行帐号:251603240920008777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九、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客服QQ: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景彦
联系电话:13987076437
联系地址:双柏县妥甸镇
邮政编码:675100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琼
联系电话/传真:13638720166 0878-3375511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675000
日期:二O一九年十二月六日